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僅依公司大小章如何管理(含代管),並有效防治弊端及掏空、背信回覆如下:1.首先先定義大章為公司章,小章為負責人私章(含印鑑證明);2.公司經辦理設立登記後,大小章式樣便會留存經濟部,日後辦理各項變更登記及營業稅稽事項皆需使用原留大小章;3.公司設立需經銀行辦理驗資亦需有公司大章及負責人私章,建議此時負責人私章應與公司設立私章分開,若仍由保管人同時保管大小章則易發生銀行存款盜領等舞弊情事;4.由於公司各項作業如薪資發放及應付票據等作業常需要使用公司大小章,可分別交由不同人員保管,達到相互牽制效果;5.另委外稅務處理為方便性保管公司大小章作為統一發票購買及辦理公司登記等事項,可與委外事務所簽定契約載明保管權義;6.公司亦可透過內部控制(稽核)作業程序訂定印鑑管理作業程序落實執行,確保公司營運作業順利且防治弊端及掏空、背信。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