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要看貴公司的內控機制是否健全而定,原則上私人費用就應該歸私人費用,不能列作公帳,這種行為是否為公司上層所允許?這點必須先確認。實務上中小企業的帳很難避免公私混合的情形產生,如果是委外記帳,就會有內外帳的情形發生;但貴公司是自行記帳、自行聘請財務人員做帳,所以如果財務人員明知這是私人費用卻入帳了,難保事後會被追究責任,建議跟公司上層通報。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2條規定,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費用及損失,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2.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稅法]營業人依第19條第1項第2款至第5款規定,營業人提供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及自用乘人小汽車等不得扣抵銷項稅額;3.因此公司若有上述憑證及費用對公司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營業稅皆徒增公司費用及稅捐;若能符合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規定,則可減少公司稅捐支出;建議柔性勸導符合規定~以上供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