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預算如只有編列公司整體的預算,各部門可能無法確認自己的目標,所以通常由各部門分別編列,比較能讓各部分訂立自己的年度目標並有利於各項成本費用之控制;當然也可以由公司訂立公司整體之銷售或獲利目標,再分由各部門依所分配之額度編列年度預算,可視各公司業務特性或發展需求做彈性運用。至於各部門共同使用之公司資源,如工廠廠房機器設備或高階管理與後勤人員薪資等,所發生之成本與費用無法直接歸屬至單一部門者,就必須由公司制定各部分之成本與費用原則,間接分攤到各部門。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