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一、消費者在境外網路訂房平台完成付款,且由境外網路訂房平台收取全部價款者,境外網路訂房平台應開立統一發票與消費者,惟依財政部106年2月24日台財稅字第10604506690號令規定,自106年5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境外網路訂房平台得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35款規定免開統一發票,消費者可向境外網路訂房平台索取收據。Agoda即屬此種方式。
二、消費者於境外網路訂房平台預約訂房,而由國內旅宿業者收取全部價款者,如國內旅宿業者為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則國內旅宿業應開立統一發票與消費者。Boooking即屬此種方式。
因此,貴公司或員工,免辦理扣繳,可以以國外網站平台業者之收據或國內飯店業者之發票辦理報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一)倘由國內旅宿業者自行向買受人收取價款,並另行支付平台服務費與境外電商之模式,國內旅宿業者應就自買受人收取之全部價款,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並依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國內旅宿業者支付平台服務費與境外電商,應依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由勞務買受人(國內旅宿業者)於給付報酬之次期開始15日內報繳營業稅。
(二)倘由境外平台業者向買受人收取全部價款,並於扣取平台服務費後支付給國內旅宿業者之模式,則國內旅宿業者應就自境外電商業者實際收取價款,開立統一發票與境外電商業者,並依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報繳營業稅。另境外電商自106年5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得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35款規定免開統一發票。
(三)故貴公司無須扣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