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補充蔡會計師回覆如下:期初存貨與期末存貨對不起來,若屬於以前期間,建議可採蔡會計師所述及錯誤更正,會計分錄為存貨差額,相對應科目為保留盈餘;另外需做本期間所得稅分攤;或因會計原則變動如加權平均法改為先進先出法等,則會計分錄為存貨差額,相對應科目為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及保留盈餘-會計原則變動累計影響數;便須編製兩年比較損益表,權益變動表保留盈餘需重新編製及附註說明兩期影響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今年期初存貨數量及金額,應要與去年期末存貨數量及金額一致,若不一致則需找出差異原因,否則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會有異常狀況。可能原因:1.去年期末存貨申報錯誤,建議更正申報。2.是否有直接出售之進料或報廢之原物料,銷貨成本表以加減項調整。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