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補充廖會計師回覆如下:1.若係因人力資源充足,可以單獨成立公司互相支援業務,對外爭取業務,則新成立公司也是可行之道,2.惟公司間若有相互控股關係及業務往來,則需另外編製移轉訂價查核報告(TP),以佐證無營利事業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情事,3.但公司所跨足產業及營運確有需要另成立一家公司或行號,可以補足廖會計師及上述另需編製TP成本也是可行之道,藉以延伸產業觸角。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建議原公司增加營業項目即可,原因如下:
1.各公司均應單獨設帳報稅,單獨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等,凡此均需耗費人力、物力。
2.一般來說,新成立的業務多為虧損少有能馬上獲利。若新、舊業務在同家公司則可以有內部虧損扣抵效果。若在不同公司,則此新業務所產生的虧損則只能留待該公司後續產生利潤才能扣抵,且虧損產生年度及虧損扣抵年度均需有會計師簽證,費時耗力。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