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依您所擬增資發行新股計畫,新股東繳納130萬元股款取得10萬股,持股比例為12.5%(10/80),非占10%,應先澄清。至於新股東以普通股或特別股認購,應先釐清新股東與原股東間權利義務是否有所區別或不同,如有公司法356條之7所列1.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2.特別股分派公司賸餘財產之順序、定額或定率。3.特別股之股東行使表決權之順序、限制、無表決權、複數表決權或對於特定事項之否決權。4.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權利之事項。5.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之轉換股數、方法或轉換公式。6.特別股轉讓之限制。7.特別股權利、義務之其他事項。則可於章程中定之,發行特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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