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1)進貨:可核對進貨發票及供應商出貨之出貨單數量、單價是否相符。
(2)銷貨:可核對銷貨發票及貴公司出貨之出貨單數量、單價是否相符。
(3)期末庫存量:進貨數量減銷貨數量等於期末庫存量,再與盤點數量核對是否相符。若不符應以盤盈或盤虧調整。
(4)單位成本:一般公司都採加權平均單位成本。(個別品項進貨成本總額/個別品項總進貨量)
(5)期末庫存成本:(3)乘以(4)。
以上述步驟核對及計算,進銷存表應就會正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