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如果該門票費用,能夠主張跟公司業務有關,就可以認列,但必要的單據都必須能夠提供出來,以備國稅局查核。如果貴司的主要營業項目是水電工程,但主管去看的展覽是農產品推廣,這種可能就比較無法主張跟業務有關。另外,如李會計師所述,可以認在差旅費,如果金額不大,列在其他費用亦無不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填寫公司出差報告書,說明該行程與公司業務性質具有關係,並且將該參展門票費用與出差交通費、宿費或膳雜費(若依公司規定或行程超過一天而有宿費或膳雜費的話)及其他有關的支出,一併列為差旅費項目中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