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以注入資金增進營運,資金來源若來自於股東增資為自有資金,另而對外舉借資金為外來資金,利用適當的財務槓桿,資金結構如為負債50%、權利50%較屬適當,若資金結構如為負債80%、權利20%則屬過度的財務槓桿,屬潛在的財務危機。財務槓桿的比例仍視行業而定,金融業財務槓桿的比例普偏是高的。公司生意若是可以提升毛利率,增加其營業淨利,股東有信心,自然而就願意出資投資公司,則資金結構則會較為穩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向外借款或公司增資所取得資金若投入公司營運可以創造比取得資金成本更高之報酬,當然營運及財務都會呈現正成長,會有好的財務槓桿效果。利息支出可以當費用扣除有抵稅效果,獲利大於利息成本更增加股東權益淨值。但若無法創造更高獲利,或所借款項投入高風險金融商品而非本業經營,就不建議舉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