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目前中小企業銷貨可以隨貨附發票比例不會太高(就個人經驗),雖稅法有明文規定,但一般中小企業都作不到。因此,建議維持目前方式。除非,貴公司在接受客戶訂單報價後,請客戶將報價單確認簽回,就可以隨貨附發票。若維持目前方式,每年營業稅查核時,若貴公司有收到公文,就請已出貨但未開發票者補開,日期押在公文日前,以避免受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