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既然要做傳承計畫,建議長遠的營運規劃,設定五年、十年、二十年計畫,可能有些計畫雖然短期看不到成效,但長期來說是有利的,再以合法的方式規劃股權移轉。買賣不動產以公司的名義與個人的名義,將來出售時所負擔的稅賦是不同的,亦要一併考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所謂傳承計劃,一般指的是公司經營權(股權)的傳承,應考慮的是股權如何在稅負最小下移轉與下一代,常見的方法有股權他益信託,或先作股權贈與後再作自益信託,目的不外乎節稅及控制下一代。
不管是信託或贈與均和遺產及贈與稅法息息相關,而贈與稅的計算和股權的價值(股價或淨值)密不可分,公司購買不動產或設備並無法影響公司淨值或股價。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的財產如果是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則以贈與日該股票收盤價為贈與價值,若是興櫃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則以贈與日該證券之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如果是未上市、上櫃且非興櫃的公司股票或是獨資合夥商號的出資額,則是以該公司或該商號資產淨值來計算贈與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