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依據旨揭問題貴公司會計處理及稅務申報應為上軌道制度健全公司,建議2018申報2017營所稅仍應申報該筆已實現匯兌損益,若實際收到銷貨收入不同於2016預收貨款認列金額則修改調整銷貨收入以實際金額申報納稅~以上供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