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另外,須視旅館本身的規定,例如免費接送至高鐵,則應作為旅館的營運成本或費用。換言之,收入作收入的分錄,支付作成本或費用的分錄,現金收入扣除現金支出存入銀行,(借)銀行存款、(借)成本或費用、(貸)收入;如果收入比成本或費用少,則(借)成本或費用、(貸)收入、(貸)零用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除吳會計師所回覆意見外,因代客墊付費用,涉及現金管理,宜建立內部控管機制,如以現金代墊後結帳時亦向客戶收現金歸墊,則以設置櫃台專用零用金方式,並列入人員交班移交,不必另作帳務處理,較方便及管理。如允許客戶以刷卡方式歸墊,則於開立發票時,應將代付款項著名於發票中,並依吳會計師所述方式處理帳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旅館幫客戶代付費用,會於客戶結帳時收回。若客戶以信用卡付款,則需代付費用,會以櫃台庫存現金(其他客戶結帳收現)或以公司零用金代付。因此客戶結帳時應將客房收入與代付款金額拆分出來,(借)銀行存款(貸)客房收入(貸)代收款,代客戶支付車資時,(借)代收款(貸)現金。如此,代付車資就可以沖銷了。
若先發生代付款,則(借)代付款(貸)現金,事後結帳收回,(借)銀行存款(貸)客房收入(貸)代付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