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營業稅跟營利事業所得稅是不一樣的,營業稅是消費稅,消費者有消費、我們就要代替政府跟他收一筆營業稅(一般開發票是5%),然後每兩個月要代替消費者繳給政府,是代收代付的性質,所以理論上我們公司付出去的營業稅金,都是由消費者自行負擔;至於營利事業所得稅就是所得稅,有賺錢才要繳稅,或者有賺錢到一定金額以上才要繳稅,例如所得在12萬元以上才要繳。至於您說的是否太重,可以就黃會計師的例子來說明,300萬的收入只有要繳3萬元的稅金,等於只有繳發票金額的1%當所得稅,算是不高的稅負,如果跟上班族相比。行號在申報106年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仍然會設算一筆營所稅,但等到明年五月申報的時候,就不用設算,淨利全數歸給資本主。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若每個月營業收入未達20萬,行號可以申請免開立發票,依查定課徵方式繳納營業稅。但公司組織不可免開立發票,只要開立發票大都是兩個月申報一次營業稅。至於營所稅,若係公司組織年收入300萬,可以扣除成本費用(假設280萬)後之金額(假設20萬)再乘以17%,就是34000元繳稅。若是行號,賺20萬,免繳營所稅,但要併入出資者個人綜合所得課稅。若公司成本費用憑證大於300萬,帳處理不佳,可以選擇擴大書審申報,以收入之6%計算課稅所得為18萬,則依法計算應繳稅款為30000元[(180000-120000)/2],其實年營業額300萬稅負不重。107年度營所稅稅率將提高至2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