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投資公司向股東借錢,如屬短期資金周轉,應屬正常現象,但是如為長期且金額龐大,易被認定為係原屬股東個人之投資,借用公司之名義投資,有避稅之嫌而要求提供金流資料之虞,因此如欲以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建議透過增資方式提高公司資金,避免長期且金額龐大之股東往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李 先生/小姐 您好!中小企業確實常有股東與公司之借貸行為,當公司向股東借錢,貸記:股東往來。雖然非逃漏稅,但國稅局有時會發函請公司解釋股東往來之資金說明,雖然股東是否還錢,並非公司可控制,但建議保留相關記錄(金流、物流),避免國稅局查帳時無法舉出事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