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正如您所述A公司使用洗地機去營業,必然產生營收,而所使用洗地機之成本,理應是向B公司租用,應支付租金予B公司,B公司則應有租金收入。又B公司如未有營業收入或其他(如租金)收入,而須支付鉅額之利息與償還本金,必產生虧損,以財務及稅務觀點而言,並無合理的動機作如此安排。您最後問在逃避甚麼?實在不便回答,我們只可能去檢視A公司與B公司間彼此間道底是什麼特殊關係,才能解釋此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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