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請詳細看一下貴公司維護合約,是否有服務次數,若有可依數量法來轉列收入。若無次數,就是一年合約,無限次服務,則可以預收收入除以12(或依合約期間),來認列每月銷貨收入。若預收收入一開始收款就開立發票,轉列收入時並不需要特別憑證。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