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自家旗下的公司與母公司在法律上均為獨立的法人個體,獨立公司間租用土地,最好還是以正式有價承租方式來租用。同時避免在稅務上成為【關係企業間(自家旗下)】操控淨利與所得稅負的嫌疑。
2. 公司間開立統一發票多繳的5銷項營業稅--另外一家可以抵回,整個集團不會增加營業稅的負擔。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