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一)部頒標準:是財政部針對一般公司成本帳載或成本計算不健全、或成本可能虛偽不實的問題企業,在無法正常查帳的情況下--不得已而作出的特殊規定。★ 對成本健全的企業,或者成本誠實申報的企業--部頒標準對成本--並沒有實質的意義。
(二)公司實際申報成本是56--部頒標準是86: 貴公司仍堅持依實際成本誠實申報,值得欽佩。如果成本取得憑證以及計算上沒有問題,如有需要據實解釋即可。國稅局不會對 貴公司採取任何不利的行動。
(三)【強調成本不夠,要再跟廠商多買貨,讓成本變高】的說法,只是以【外帳、兩套帳】方式報稅的小企業--較不正規的作法。如遭國稅局專案調帳查核時--通常都可能會面臨逃漏稅重罰的不利結果。不值得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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