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與該公司之交易係為關係人交易,首先須確定該公司不是虛設行號,以免取得不時之進項資料而受罰。如果交易金額達到移轉訂價揭露標準時(請參閱移轉訂價揭露標準之規定),須注意與該公司之交易條件是否符合常規交易,且須依規定於申報書揭露相關資訊,會計師查帳時須提示所有關係人交易之資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