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貴企業社經營應稅及免稅商品,係營業稅法所稱之兼營營業人,指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或勞務者,或兼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及第二節規定計算稅額者。因此可以選擇採用直接扣抵法(兼營營業人須符合帳簿記載完備,能明確區分所購買貨物、勞務或進口貨物之實際用途者,得採用直接扣抵法,按貨物或勞務之實際用途計算進項稅額可扣抵銷項稅額之金額及購買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勞務之應納稅額。但經採用後三年內不得變更。),將購入商品區分免稅及應稅各自直接歸屬,共用之進項稅額(如營業費用產生之進項扣抵稅額)部分則按應稅及免稅之銷售比例分攤,若未採用直接扣抵法,則每期申報營業稅時,所有進項稅額(購入應稅商品及費用產生)均按每期應稅及免稅之銷售比例分攤,詳細規定及計算公式,請參閱"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採用直接扣抵法申報營業稅時不需提示帳證,待國稅局要求公司提示相關帳證時再提供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同時經營應稅與免稅商品之兼營營業人,申報營業稅時應使用403申報書,其進項稅額扣抵可採用比例扣抵法或直接扣抵法,詳細請參考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除非貴公司採直接扣抵法,須能明確將歸屬於免稅商品之進項憑證分類外,採用比例扣抵法者並不需要特別做分類,但提醒您申報當年度最後一期營業稅,於填寫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調整計算表時,應按當年度不得扣抵比例調整稅額後,併同最後一期營業稅額辦理申報繳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