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依所述房屋與土地金額似乎是售價而非成本,其成本應該看 貴公司之帳列金額即可得知。此外,在稅法負擔上,可能要先檢視一下,由於105年1月1 日起實施房地合一稅,公司出售不動產亦須區分新舊制之適用問題,誠如朱會計師之建議,找 貴公司配合之會計師進行細步討論,並給您先試算資料供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僅有土地及房屋成本的資訊,並無法完整的作出會計分錄,還需要土地及和屋的售價資訊才可以。
若有了土地及房屋的售價資訊,那土地增值稅、地價稅,可以歸屬為因為出售土地而產生的必要支出,應作為出售土地收入的減項。
至於房屋稅,因可歸屬於房屋出而產生的必要支出,應作為房屋土地收入的減項。
至印花稅及契稅,若無法明確分別是因為土地或房屋而產生,那就可以以土地及房屋出售價格的比例,分攤這二項支出,再分別作為收入的減項。
當知道土地、房屋的售價,並且歸屬及分攤完支出後,就可以依下列建議分錄作處理:
借:銀行存款 XXX
借:累計折舊—房屋 XXX
借:處分損失 XXX
貸:土地 XXX
貸:房屋 XXX
貸:處份利益 XXX
此個案涉及金額較大,可能影響層面較多,網路提問及回覆可能無法涵蓋全部應注意的事項,僅能作為初步參考。建議與公司配合會計師再進行細步討論。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