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應該先確認貴公司與大陸廠商之交易內容及型態,如為外銷者開立二聯式發票,若是內銷(例如銷售與大陸廠商之台灣分公司或營業代理人)則開立三聯式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對大陸廠商開立三聯式發票,實務上的問題是:買受人統一編號無法填寫。所以若有實際銷售貨物或勞務的事實予大陸公司,開立二聯式統一發票應該為最務實的作法。
但所提雙方交易係以台幣在台灣結算,那是否表示該大陸廠商在台灣有固定營業場所,或是有營業代理人。若是,則應考量個案實際情形,決定交易之統一發票開立對象究竟為何?避免產生跳開統一發票的情形。
建議再檢視交易時,實際金流、物流、文件流的流向,以利釐清各自間稅務負擔關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