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專利權攤銷分錄應按照專利權在產品製造中或經營管理中或產品銷售中或研發過程中所發揮作用之不同,分別借記製造費用或營業費用之「各項耗竭及攤提」,貸記「累計攤銷─專利權」。歸屬研發之攤銷可計入當期損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專利權係屬無形資產,其攤提分錄:(借)各項攤折(貸)累計攤折或專利權。
若專利權購入是用於生產有專利之產品,則列入製造費用-各項攤折,若屬於研發階段或從事研究專案,則可以列入營業費用-研究費。(研究費-各項攤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