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1)公務車油資歸屬,依銷管研區分之部門或人員使用狀況記錄每月使用次數或每月使用里程數,若要精準的歸屬可採用每月登記使用之里程數作為分攤當月油資燃料費之基礎,若只是約略分攤或公司僅記錄次數,則採用每月登記使用次數分攤游資燃料費。2)購買加油卡僅是作為公務車每次加油使用(產生油資燃料費的方式-分子),與採用何種方式分攤(歸屬方式-分母)油資燃料費,是2件不同的事。因此歸屬方式仍依登記公里數方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公務車油資若是要精確的歸屬到銷、管、研。那在公務車的派車記錄上,就必需確實記載是由那一個單位叫派車,並且在派車記錄上,清楚的記錄每次公務車使用的里程、時間。若有專任司機,應由司機實施,並由叫派車單位人員確認簽名;若無專任司機,則需由公務車管理單位定期檢查是否按實填寫。
依據上述資料,再由財會人員,定期依里程數,或使用時間,作為成本動因,據以分攤油資至銷、管、研各項費用。
無論是否使用加油卡,實際油資的支出只是成本累積的過程,分攤最重要的依據應為公務車的派車記錄。只是在使用加油卡時,在分攤前,應進行類似特料盤存的方式,確認加油卡餘額,避免造成多分攤的情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