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虧損無需先辦理減資彌補後,再增資發行新股。目前需要外部資金的引進, 但又不想影響經營權, 除目前所想到的解決方法外, 建議可以先由原股東出售持股給新增投資者, 再搭配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特別股(由原股東及新增投資者一起認購, 或新增投資者認購)的方式, 最後配合特別股的特定事項限制的設計(目前想到維持主要經營權之可能解法) 。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為穩住經營權,舊股東持股比例應佔51以上,因此要引進新股東可以辦理溢價發行股票,譬如新股東要注資150萬,可以發行30萬股每股5元(現在是每股1元),溢價4元可作為資本公積(120萬),未來用以彌補虧損。則新股本為100萬元,新股東持股30萬股,持股比例為30。也就是新股東以150萬元只能取得30股權,不會有70萬元取得50比例過高問題。但是否可以溢價發行,有待貴公司企業價值評估,新股東可以接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