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員工紅利的發放,帳上是做薪資費用。依公司法規定,員工酬勞納入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於有盈餘時,除彌補虧損外,要給付定額或依盈餘的一定比例給員工,做為員工酬勞,至於金額或比例,並無明確規定,由各公司視其狀況訂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員工酬勞訂定納入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於有盈餘時,除彌補虧損外,要給付定額或依盈餘的一定比例給員工,做為員工酬勞,至於金額或比例,並無明確規定,由各公司視其狀況訂定。所以視公司盈餘多寡分派股東酬勞,帳上是當薪資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