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07年1月18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於107年適用。1.廢除兩稅合一之部分設算扣抵制度2.營所稅稅率:20%;但中小企業課稅所得在50萬元以下者,分三年逐步調到20%。編製預算可用已立法之稅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營所稅率由17改為20係財政部於本年9月1 日所提出的稅改方案之一部分,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並經總統公布實施,所以 貴公司仍依現行有效之法規,即營所稅率17編列107年之預算即可,萬一明年果真公布實施,最快亦須於108年申報107年營利事業所時才適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