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依題意所述,貴公司接受國外客戶訂單時,尚未約定由國外客戶負擔約定製造新產品之模具費,因此該模具由貴公司購置,後爭取到由客戶支付該筆費用,則建議採由公司出售該模具予國外客戶方式,並沖轉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如照原價即應有同額之出售利益),因模具係在國內使用,並未出口,雖然收取外匯收入,但仍不能適用零稅率規定,俟後若國外客戶要求返還該模具且已報運出口,其符合營業稅法第7條第1款外銷貨物規定者,准按原申報銷售額適用零稅率,並得自該模具出口之日起5年內,申請退還或留抵其應納之營業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1)請款金額認列為模具收入,如果這是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之收入就列入"營業收入",若只是偶而發生之收入,就列入營業外損益之其他收入中。2)如果該模具後續會還給客戶,若該資產已達耐用年限則帳務處理為直接除帳,模具則用樣品出口給客戶即可。若該資產未達耐用年限仍建議持續提列折舊,待達到耐用年限才除帳。以免未達耐用年限報廢,需國稅局核准才可以認列報廢損失之風險。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