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各行業公會組織、同鄉會、同學會、宗親會及營利事業產業工會、各工會團體、各級學校學生家長會、國際獅子會、國際扶輪社、國際青年商會、國際同濟會、國際崇她社、社區發展協會、各縣市工業發展投資策進會、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各縣市工業區廠商協進會,同時符合下列規定者,可免辦結算申報:
無任何營業或作業組織收入(包括無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僅有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者。
當年度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收入總額及財產總額均未達新台幣1億元。
若貴協會屬於上述組織,也沒銷售貨物或勞務之行為,不需提供報表給國稅局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