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以目前的規定,打工族(部分工時)薪資未達基本工資者,最低投保薪資仍維持一一○○○元。員工如仍有疑問,可參考勞保局發佈之法令(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050140619號令修正發布)或請員工打電話詢問主管機關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部分工時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11,100元(11,100元以下者)及12,540元(11,101元至12,540元)二級。因此,貴企業勞工因屬部份工時勞工,每月薪資僅5,320元,以11,100元辦理投保自屬適法,您可以將勞保局發佈之法令(中華民國105年11月3日勞動部勞動保2字第1050140619號令修正發布)下載提供給員工參考或請員工打電話詢問主管機關確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