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1.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17﹪;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
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
2.營業期間不滿1年者,應先將其課稅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為全年
課稅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5-全年度稅額後,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營業期
間不滿1月者,以1月計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額。
營業期間不滿一月者以一月計算。目前營所稅稅率是17,公司需以帳上損益資料依所得稅法規定自行調整產生之全年所得額(全年所得額在181818元以上)後,乘以17就是當年度營所稅。但全年所得額12萬以下免徵,若全年所得額在181818元以下者,營所稅=(全年所得額-120000)*1/2。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