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不用承認銷貨毛利。公司若是以自己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應按時價開立發票申報銷售額,不是按時價列帳,而是以其產製、進口或購入的實際成本,轉列交際費用;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再將該項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營業收入調節欄項下予以減除。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