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為因應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國際化、自由化及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潮流,現行公司法對於董事之國籍、住所及是否有股東身分,已無限制。因此,取未得國民身份證之外籍配偶,雖非股東,仍可被選任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負責人)。但在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及兩合公司,如無股東身分則不能擔任各該公司之負責人。如要成為股東,仍須依法先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核准,完成投資程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匡宗臺
榮譽會計師
A:江 先生/小姐您好
由於尚未取得台灣國籍,故若有登記為負責人,則視同僑外資投資台灣,需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報備,其匯入之資金,投資之項目及投資計劃,程序較為複雜。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