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所述105 年度發票未於105年度入帳,是否代表105年進貨與應付帳款均未入帳,應先釐清,如是應先更正105年相關會計項目。而廠商於106年度是以105年發票請款,即可沖轉應付債款並申報營業稅之進項稅額。如欲採開立106年度折讓單並重開一張106年度發票的方式,雖然在進項稅額部分未重複申報進項稅額,但與事實不符,並不建議貴公司如此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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