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所產生之交易應是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並不是出售設備,再以租賃方式租回。因此,開立發票出售設備時並不作出售,應視同貴公司向中租公司借款,(借)銀行存款(貸)其他借款,每月中租公司向貴公司收款時,不作租金支出,應向中租公司取得付款期款表,瞭解每次支付之249900元中,多少是本金還款,多少是利息,(借)其他借款(借)利息支出(貸)應付票據或銀行存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1)機器設備賣給中租後應該還會買回,該設備只是質押性質,所以不需做分錄,該開立發票金額於申報營業事業所得稅時列入開立發票數與帳列營業收入做差異說明。
2)每月支付金額249,900元中包含本金及利息,應了解所隱含之利率,向中租公司取得每期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各多少之資料,假設本金是200,000元(沖減負債),利息為49,900元(認列費用),則公司尚須取得該利息費用之發票憑證,其分錄如下:
借:長期租賃款(或應付租賃款) 200,000
利息費用 49,900
貸:銀行存款(現金) 249,900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