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建議︰
1、設立零用金制度,小額的支出,由公司零用金去支付。
2、大額的支出,仍應由公司支付(開票或轉帳)。
3、員工代墊款,有時會讓員工認為拿支票會不便,還要託收等,亦可能員工以少報多等情況。
4、若已代墊了,可用現金支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