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營業稅是屬於消費稅,也就是由最終消費者負擔,營業人僅是依加值部分代收代繳營業稅而已,因此無論是成本或費用之進項稅額都是公司先給付給供應商代繳之營業稅,取得越多之進項發票(代表公司拿更多錢給供應商去繳營業稅),而高於自己公司所開出發票金額(向客戶代收之銷項營業稅),申報時不必繳納營業稅,好像是公司在節稅,其實不然,如此將產生進銷異常,不是帳面發生虧損,就是帳列存貨金額龐大,也會被認為係漏開發票所致,以後被查補,稅罰鍰問題難以處理。
2.至於營業用之運輸設備是否租賃或自購,應該以實際支出多寡及公司現有資金狀況等因素來評估,如果純以取租賃發票作為進項扣抵營業稅之觀點去決定,並非明智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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