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需要雙方所訂契約及生產後產品是交付國外廠商(外銷)或其指定之國內廠商(內銷)才能判斷,如依問題所述設計款、樣品費及開模費其標的之提供與使用均發生在境內,無法用零稅率申報營業稅。如為外銷者,建議與國外廠商些商改為將設計款、樣品費及開模費等與生產所需成本及代工費均併入產品中報價,外銷時以零稅率申報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