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建設公司亦可持有供出租用途或長期持有獲取增值空間而帳列投資性不動產,所以資產會因公司持有資產之意圖而帳列不同資產科目,不因公司主要營業項目不同而有不一致之會計處理,此即為原則基礎之會計處理精神。
建築物可能帳列存貨或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投資性不動產,其於這些科目間互轉時之會計處理可參閱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六號「投資性不動產」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主要是購置目的與用途不同,而做不同之報導。一般公司購置不動產供業務所需使用,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屬於非流動資產,如果非供營業使用而係以收取租金或供出售賺取差價利益者,列為投資性不動產,亦屬於非流動資產。至於建設公司投資興建房屋係以出售為目的,有如買賣業之商品存貨一樣,隨時都能售出,因此列為存貨項目,屬於流動資產,如果建設公司持有不動產係供自用時,也和一般公司一樣,列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屬於非流動資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