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目前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三、○○一元至三○、○○○元),由快遞業者以貨物持有人名義辦理報關並以簡易申報方式申報者,快遞業者應於每一份簡易申報單之每一提單分號填報收貨人名稱、地址、統一編號,俾便海關按收貨人名義分別開立稅費繳納證,供收貨人依法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依此規定係3,000元以上才須申報營業稅,如果是自用,該進項憑證無法扣抵;若是公司庫存供銷售使用,出售時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