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鐘 先生/小姐,您好!公司的進貨成本或費用,若無取得合稅法之憑證(例如:發票)公司以營業成本或費用入帳(總額入帳),取得進貨折扣時,再當原成本或費用之減項。惟在申報營利事所得稅時該成本或費用需依法調整,不得認列成本或費用。若未取得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之進項稅額,而進項上的折扣亦無申報之適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建議要取得憑證,才能扣抵營業稅,否則被國稅局查到,按照稅捐稽徵法第44條的規定,會被處以5的罰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