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李 先生/小姐 您好!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三十二條綜合損益表得包括下列會計項目: 一、營業收入。 二、營業成本。 三、營業費用。 四、營業外收益及費損。 五、所得稅費用(或利益)。 六、繼續營業單位損益。 七、停業單位損益。 八、本期淨利(或淨損)。 九、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十、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簡單計算係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費用+營業外收益-營業外費損-所得稅費用=稅後淨利(若無停業單位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可參考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中財務報表編製之範例,將分類帳中之損益科目由營業收入(銷貨收入、勞務收入)減營業成本(銷貨成本、勞務成本)得營業毛利,再減營業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研發費用 、其他費用)得營業淨利(淨損),再加(減)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如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權利金收入、股利收入、利息費用 ......)可計算出 稅前淨利(淨損),再減(加)所得稅費用(利益)即為繼續營業單位稅後淨利(淨損),再加(減)停業單位損益(稅後)而得本期稅後淨利(淨損)。105年起企業會計準則之綜合損益表還需加減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未實現重估增值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而最後以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稅後淨額)表示,不過一般企業少有此類損益事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