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白 先生/小姐您好!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四號第四、五條規定,企業之交易、其他事項或情況若無明確適用之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時,管理階層應依其判斷,訂定並採用可提供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資訊之會計政策。應按下列順序考量,1.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對處理類似及相關議題之規定。2.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一號「財務報導之觀念架構」對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之定義、認列條件及衡量觀念。3.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會計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4.其他財務會計準則之權威發布機構所發布之公報、其他會計文獻及公認之產業實務。營利事業可在以上順序下適用IFRSs。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我國原本的財務會計準則自105年1月1日起,已被企業會計準則取代。下面連結網站有準則的差異分析表
http://www.ardf.org.tw/eas2015/eas00.pdf
採用依金管會認可之IFRSs編製財務報表的公司是公開發行以上之公司(公開發行、興櫃、上市櫃公司),目前非公開發行公司申請創櫃版之公司,主管機關亦會要求採用金管會認可之IFRSs,或者非公開發行公司是公開發行以上之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則母公司或投資公司因財報編制需採用金管會認可之IFRSs,而要求被投資公司也須提供依金管會認可之IFRSs編製之財務報表。
如果非公開發行公司想自行採用金管會認可之IFRSs編製財務報表也是可以,如果不想全面採用金管會核可之IFRSs,自105年1月1日起,須採用企業會計準則,我國原本的財務會計準則已不可再採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