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即期支票屬於現金(隨時可兌現)。
(2)收入費用配合原則,才能有利於管理及財報分析,故最好採用應計基礎。
(3)您的行業別,在稅務帳方面,不能使用現金基礎。
(4)收到支票,但貨物或勞務卻未提供,則要作為預收貨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就帳務來說,收入已實現,就要入帳,借:應收帳款,貸:銷貨收入。
2、收到支票時,借:應收票據,貸:應收帳款。
3、支票兑現時,借:銀行存款,貸:應收票據。
4、若只是記内帳,簡單就好。外帳,就要依上述去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