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兩者原則上沒有關連。
2. 股東可扣抵稅額--是分配盈餘(股利)時依法轉為類似一般所得額中之【已扣繳稅額】,在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股利收入+稅額】將併作為綜合所得總額--以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稅,依法轉出之【可扣抵稅額】則可用以抵繳應納綜合所得稅額。* 故【股東可扣抵稅額】是獨立於公司正常帳冊之外的一套獨立紀錄。
3. 【稅後可提撥數】無論是用於提撥法定公積或特別公積的計算基礎,均與【股東可扣抵稅額】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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