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定緯
榮譽會計師
A:貸款額度
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創業貸款計畫書評估,各創業階段貸款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其額度規定如次:
(一)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後八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 週轉性支出
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三百萬元;經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輔導培育之企業,提高至新臺幣四百萬元。
(三) 資本性支出
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之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建議申請:108年度【中小企業】營運與【融資】協處計畫,聯繫:青創總會財輔組 (02)2332-8558*332,將有專人服務。並會於7日內派遣專業顧問,前往協助評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由承貸金融機構依創業貸款計畫書評估,各創業階段貸款額度得分次申請及分批動用,惟不得循環動用,其額度規定如次:
(一)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
依法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或立案後八個月內提出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 週轉性支出
營業所需週轉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三百萬元;經中小企業創新育成中心輔導培育之企業,提高至新臺幣四百萬元。
(三) 資本性支出
為購置(建)或修繕廠房、營業場所、相關設施、購置營運所需機器、設備及軟體等所需資本性支出,貸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