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納稅義務人有應該繳納的稅捐,縱使已拖延過5年未繳,該筆稅捐若未逾核課期間或徵收期間,仍不得註銷。稅捐之課徵有核課及徵收期間,核課期間係指於法定期間內,依法有應課稅之事實,稅捐稽徵機關可對納稅義務人核發稅單課稅,其期間計算,如係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自申報日起算5年;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7,或故意以詐欺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為7年。徵收期間則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5年,如應納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則稅捐機關不得再行徵收,但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強制執行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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