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業務私下先以現金支付其客戶帳款,要先了解原因,才能避免舞弊情形發生.
2.有的公司要求,業務獎金需等收到客戶帳款後,才會給獎金.如果業務因此先代付,則公司應加以規範及告戒.
3.公司應儘量拒收非交易對象的匯款/支票,同時避免收現金.
4.如果不得不一定要收現金,則每月固定時間必須由會計打電話給客戶,確認是不是已將現金交給業務.
5.您提出的問題,建議應讓老闆知道,畢竟業務先幫客戶付貨款,是一件非常不合理的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在收到業務人員以現金代客戶支付貨款時,若貴公司不知實情,以為是客戶以現金償還本公司應收帳款,則帳上可以DR現金,CR應收帳款。事後,收到客戶寄支票償還原已沖銷之帳款,才得知之前現金是業務先墊支,則收票時,DR應收票據,CR其他應付款。然後貴公司以現金退還業務人員,DR其他應付款,CR現金。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2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